【卫生办法】县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办法

县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清权力风险,增强廉政意识,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特制定我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办法】县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办法,供大家参考。

【卫生办法】县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办法



县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清权力风险,增强廉政意识,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特制定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主动超前预防,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意识;明晰风险点的岗位、部位和环节,进行科学评估;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增强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办事意识,降低廉政风险,为推进我系统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预防腐败构建“防护网”。

(二)注重预防。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在先,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形成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和制度保证。

(三)突出重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持以重要权力岗位和人员为重点。

(四)公开透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推行阳光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

四、主要内容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医疗卫生单位职能,查找工作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依险设防,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制度,防治腐败行为发生,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五、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廉政风险自查、廉政风险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监管”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廉政风险自查

1、摸清权力“家底”。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对本单位各项权力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逐一登记,填写《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登记表》,经分管领导审定,确认权力清单后,报局党委办公室。

2、查找廉政风险点。各单位在各项权力普遍登记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对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环节进行甄别、筛选,通过自己找、群众议、组织提、集体定等办法,确定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的查找,要重点对易出问题和诱发腐败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进行分析、查找:

(1)工作岗位特殊,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

(2)工作程序空间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控的情况。

(3)工作制度缺失,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没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履职行为失控的因素。

(二)廉政风险评估

对廉政风险点的评估,应依据风险点的关注度、影响力、涉及面,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确定为A、B、C三个等级,A级风险度最高,C级风险度最低。

廉政风险点的等级评定,由各单位负责议推,分管领导初评,报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并对廉政风险进行公示,汇总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三)制定防控措施

把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根据排查确立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明晰权力运行边界,推行权力阳光运行,研究制定防控措施,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日常运行和监管制度。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要有针对性,体现科学性和动态性,并在局域网进行公示。

风险点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由各部室、单位制定,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各单位要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风险登记表》,并会同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一并上报局党委办公室。

(四)廉政风险监管

1、廉政风险点监管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审定为“A级风险”的,在局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对审定为“B级风险”的,在负责同志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对审定为“C级风险”的,由各单位负责同志直接管理和负责。

2、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查访新的廉政风险点,对风险岗位和人员进行经常性警示教育,采取风险点监控定期报告、民主评议、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等方式,加强风险点管理和防控,形成风险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3、对廉政风险问题,要通过警示提醒、戒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方法,将问题解决在源头上。

(1)警示提醒。对群众反映的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职工通过约谈、函询、重点提醒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

(2)诫勉纠错。对于工作中失误或偏差的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告诫劝勉、纠正偏差等方式,督促及时纠正错误。

(3)责令整改。对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轻微违规违纪,但可以不预处分的党员干部和职工,通过限期整改和强制履行,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

(五)检查考核、总结提高

总结本单位全年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局党委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预防腐败的一项新工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列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认真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对因查找风险点走过场、制度措施不到位,导致腐败问题发生或发现有隐瞒、规避廉政风险点的,要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系统目标考核内容。

七、加强领导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局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德武

副组长:刘文军

成 员:全体机关领导干部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局党委办公室负责联系防控工作事宜。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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