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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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精选文档)

中央关于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4篇

第一篇: 中央关于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

“一事一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二、议事原则

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

三、议事程序

1、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强烈、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议题。

  

2、发起人到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中征求意见,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先获得这部分人的支持。

  

3、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如建设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整理成条,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

  

4、发起人将会议的目的、地点、时间、通知到各受益农户。 

5、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当议定的事项比较简单时,不用文字记载,靠村民相互之间的信任自觉执行。复杂的事项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然后按决议执行。

这些程序完成后,将议定的事项交会议推荐的负责人执行。

执行人员具体操作方法是:年初由村民委员会提出预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报乡镇经营管理部门核,由办事处批准并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筹集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2元。经批准后的筹集额用农民负担监督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监督卡由村委会组织发放到农户,并张榜公布,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提取、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农民负担监督部门审计监督。

第二篇: 中央关于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

“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2019年1月28日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二讲: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

一、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宝贵成果。

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

四、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

第三篇: 中央关于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




行政会议议题制度
一、行政会议议题的范围
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贯彻意见。
2、研究决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3、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做出决策。
4、听取各处室的上周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事项做出讨论决定。

5、讨论各处室提出的下周工作安排中的重大事项,并做出相应决定。
6、对应由党政联席会或教代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7、研究决定应由行政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会议议题确定的依据
1、校长办公会议酝酿并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2、分管领导提出或批示的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
3、各处室提请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提交行政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4、经办公室主任协调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5、上级会议或文件要求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6、学校规定需要定期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行政会议议题登记的程序




凡确定提交行政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副主任牵头负责,秘书具体承办。履行下列程序:
1、校长、副校长列入行政会议的议题,应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内容书面(谢绝口头安排)交办公室。
2、各处室需提请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该处室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材料及分管领导批示件送交办公室。
3、遇重要紧急事宜、须立即提请行政会议研究的,经校长审定同意后,可不受时间限制直接送办公室。
4、办公室对已登记的议题做汇总,及时呈报校长审核确定上会议题。

四、行政会议议题的安排
1、上会议题审核确定后,由办公室秘书负责草拟《第*周行政会议议题通知》报办公室主任复核后于周四17:00前印发行政会成员。



2、对已作登记但尚未安排的议题,办公室副主任适时向相关处室或分管领导通报,防止议题积压或误时误事;
对已安排讨论的议题,及时注销、存档。

第四篇: 中央关于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

提案的格式:
提案由案由(标题)、提案者和提案的内容组成。
案由,即标题。案由的撰写,要抓住提案的主旨,做到案由与内容一致,言简意骇。
提案者。即提出提案的单位(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名称或政协委员的姓名,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提案者是谁,就署谁的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有该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
提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两大部分,即案由分析,建议、办法和要求。用陈述性语言。
(1案由分析。包括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据实撰写,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先提出案由,然后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或提出解决问题的依据。
(2建议、办法和要求。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都要以现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撰写提案之前要深入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所提提案的事项作深入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内容要实事求是,批评要中肯,分析要贴切,提出的对策建议要切实可行。


提案的范文:
关于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罗x国。
去年末,江北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重点实施以优化土地使用制度、农村住房制度改革等突破口的“五改五进”,作为《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区内农民创新创业的资金瓶颈问题,将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列入了议事日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市区信用联社作为地方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被列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试点金融机构,将配合政府落实此项工作。为了顺利推进此贷款的试点工作,通过走访有关街道、基层农村、农户,就开展农民住房抵押贷款提出以下建议。
一、“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基本模式。
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以农村住房所有权人为服务对象,辖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农村住房做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信用社经审核,并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登记证明。申请人可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
二、合作开展农村住宅抵押贷款的必备要素。
1、江北区政府和市区联社签订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2、建立江北区农村住房管理中心,并在街道、镇设立分中心,统筹管理农村住房。
3、农民申请以其住房为抵押的贷款时,要将住房权证在街道、镇的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登记证明。
4、贷款出现无法偿还时,信用社向“农村住房管理中心”提出回购申请。其负责回购,并与分中心协商处置该房产。

三、贷款的风险控制建议。
1、政府应明确相关政策。对用于贷款抵押的农村住房,需经农房所在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村民委员会)作出同意住房抵押和流转的承诺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之后,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同村范围内流转变现。
移民安置、下山脱贫新村的农房有流转时限限制的,在不改变农房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房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同村范围内流转变现。对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的抵押农房,在限制流转的期限届满后流转处置的,所变现的价款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后,优先偿还贷款。

2、贷款发放要加强风险评估。为提高抵押农房的流转变现能力,在贷款方式上,可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抵押物变现条件等具体情况,采取农房抵押加同村村民保证的方式。
在推进农房抵押贷款的步骤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先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街道(镇)、村选择试点,待各项配套机制和管理办法完善后,再向一般农村地区推广。
3、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制度,分散农房抵押贷款风险。区政府要建立农房抵押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房抵押贷款贴息,减轻农民融资成本。
对按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规定未能享受风险补偿的农房抵押贷款,由区财政建立农房抵押贷款专项风险补偿资金,参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和标准予以风险补偿,提高信用社办理农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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